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网上申请须知
一、参保险种:
  用人单位应参保险种: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二、办理须知:
  申报完毕后如系统提示需等待审核的,可在3—5个工作日后登录本网站查询审核结果。本业务办理的法定时限为10个工作日,如有疑问可电话或线下至各区社保服务大厅联系咨询。
  审核成功的,请及时通过单位编号和密码办理人员参保登记手续并按月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审核不成功的,可按照审核结果重新申请。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深圳市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申请表》(窗口申报的需自行打印申请表);
  2、营业执照(用人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办理工商登记的用人单位)/有关政府文件或批文(机关事业 单位)/民政等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民办非用人单位单位、基金会等在非工商部门登记 成立的用人单位)/其他由主管部门颁发的批准设立文件等证明文件(其中属于宗教事务部门的还需出具教职人员身份证明及其他规定材料);
  3、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加载了统一信用代码证的,此项无需提供);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印鉴卡或基本存款账户或银行开户证明或银行对账单;
  5、有效身份证件(经办人)。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本单位及本单位职工的登记信息,确保相关信息和材料真实、完整、准确。用人单位不得为非本单位职工办理参保登记,不得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否则,用人单位将为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请认真详细阅读上述须知内容,特别是加粗字体的部分,点击“同意”,表示您知悉并同意
上述内容,我局将依法依规为您提供网上办理服务。经过您同意的须知内容可能作为产生法律争议时的证据材料。